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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财税网」2019年进出口暂定税率等调整方案明确

发布时间:2023-05-27 10:24:18 | 浏览量:

海关:

为了促进经济发展、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和进出口商业贸易的持续增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法》中对海宁财税关口的规定,部分产品的进出口关税将从2019年1月1日起调整。现将《2019年进出口暂定税率变更方案》印发给你们办公室。详见附件。

补充:2019年进出口暂定税率及其他变更计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18年12月22日

附加:

1.自2019年1月1日起,对706种产品实行进口暂定税率;从2019年7月1日起,取消14项信息系统产品临时进口税率,降低1项临时进口税率(见附件1)。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世贸组织关税减让法案》附图中所列信息系统产品的最惠国税率将从2019年7月1日起第四次下调(见附件2)。

继续对玉米等8种产品实行关税上限管理。海宁财税网,税率不变。其中,1%的进口暂定税率继续适用于甲醛、复合肥和葡萄糖酸铵的关税上限税率。继续对超过上限进口的一定数量的农产品实行滑动关税,并进行必要的修改(见附件3)。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有关国家或周边地区签署的商业贸易或关税折扣协议,除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的协定税率下调计划外,与澳大利亚、智利、委内瑞拉、比利时、挪威、韩国、新西兰、亚美尼亚和亚太贸易协定国家的协定税率将从2019年1月1日起进一步下调。根据《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的《货物贸易协定》(以下简称《协定》),自《协定》实施当月起,除内地在相关国际协定中作出类似承诺的产品外,对澳门和香港生产的产品实行零关税(见附件5)。

2.最惠国税率低于或等于协定税率时,按有关协定的明确规定执行。

根据《亚太贸易协定》的明确规定,《亚太贸易协定》下的税率进一步下调(见附件5)。

从2019年1月1日起,铬铁等108种纺织品将继续征收进口税或暂定进口税率,税率保持不变,94种暂定进口税率将被取消(见附件4)。

上述计划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另有规定的除外。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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