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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名师解读!陆中宝老师带你学经济法基础的民事诉讼!

发布时间:2024-09-28 15:01:05 | 浏览量:

初级会计的考试日期越来越近了,对于经济法基础科目考生朋友们还有哪些疑惑?赶快来关注一下陆中宝老师对于民事诉讼的精炼解读吧!

【课程介绍】

老师通过详细的讲解,为学员介绍民事诉讼有关的知识架构和重点内容,让学员对于民事诉讼有一个更清楚的了解。

免费试听:民事诉讼

个人成就:

法学硕士,副教授,企业法律顾问。

2002年起开始从事会计职称和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课程的考前辅导。

授课特点:

喜以“讲故事”的方式讲述疑难法律问题。

适合基础薄弱或跨考学员。

课程讲义: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VS(经济)仲裁

事项(经济)仲裁民事诉讼
范围合同、财产***民事+商事+劳动***+非诉案件
审判制度一裁终局两审终审(有例外)
公开制度原则上不公开公开(有例外)
回避制度
级别、地域管辖×

续表

申请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法院
文书生效(1)仲裁裁决书:作出之日(1)一审: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不上诉的
(2)仲裁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2)二审:判决书送达之日

【考题·多选题】关于民事诉讼与仲裁法律制度相关内容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2012年)

A.民事诉讼和仲裁均实行级别管辖、地域管辖

B.民事诉讼与仲裁均实行回避制度

C.民事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度,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

D.民事诉讼实行公开审判制度,仲裁不公开进行

【答案】BCD

【解析】选项A: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地域管辖。

看完上边的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民事诉讼的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让我们一起备考2020年初级会计考试,轻松过关!

(本文为本站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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