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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的会计分录

发布时间:2024-09-29 22:23:43 | 浏览量:

股权转让的会计分录: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入账

借:实收资本——原股东

贷:实收资本——新股东

通过公司账户,新股东交款时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代收股权转让款

支付原股东

借:其他应付款——代收股权转让款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股权转让的操作流程:

1.前往工商局**大厅,找相关负责人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并带好相关资料到工商局进行营业执照的变更;

3.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到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变更;

4.持税务变更单到税务局变更税务登记证;

5.持银行变更单到开户行变更银行信息。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区别:

适用范围不同:

权益法:适用情况是对合营、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通常占股在20%〜50%。成本法:适用情况是对能够实施控制的企业或者是子公司(即占股在50%以上)。

权益法:是指投资以初始投资成本计量后,在投资持有期间,根据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投资企业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的份额调整其投资账面价值的方法

适用范围:

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即对合营企业投资及联营企业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除非增加或减少了投资,不然一般不会调整。权益法下,只要被投资企业年终有了利润,宣告分派股利,都按照享有的份额按比例确认投资收益,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当然如果和联营、合营企业有内部交易的话还要抵消。

成本法指投资按成本计价的方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企业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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