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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留抵退税条件

发布时间:2024-11-22 14:37:39 | 浏览量:

增值税留抵退税的条件

1、连续六个月增量大于零且第六个月不低于50万元:根据规定,申请人需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则为两个季度)的增值税留抵金额均大于零,在第六个月达到或超过50万元。

2、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并提供纳税人愿。

3、留抵退税,其俗称是”增值税留抵税代理出口退税特惠”换句话说,如今不能,仅有未来才可以扣减”进行”所得税,提早退还。

4、留抵退税政策: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5、根据《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八条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

企业申请留抵退税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按照本条规定再次满足退税条件的,可以继续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留抵税额,但本条第(一)项第1点规定的连续期间,不得重复计算。

2、四)纳税人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留抵税额。

3、一)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4、六)符合条件的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可以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三操作流程(一)享受方式纳税人申请留抵退税,应提交《退(抵)税申请表》。

5、从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6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6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增值税留抵退税条件

连续六个月增量大于零且第六个月不低于50万元:根据规定,申请人需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则为两个季度)的增值税留抵金额均大于零,在第六个月达到或超过50万元。

增值税留抵退税条件:从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6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留抵退税,其俗称是”增值税留抵税代理出口退税特惠”换句话说,如今不能,仅有未来才可以扣减”进行”所得税,提早退还。

政策内容(一)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额的比重。纳税人申请办理留抵退税,应于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次月起,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以下称申报期)内,完成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退(抵)税申请表》(见附件)。

纳税人既申报免抵退税又申请办理留抵退税的,税务机关应先办理免抵退税。办理免抵退税后,纳税人仍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再办理留抵退税。

符合哪些条件可以申请留抵退税

1、连续六个月增量大于零且第六个月不低于50万元:根据规定,申请人需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则为两个季度)的增值税留抵金额均大于零,在第六个月达到或超过50万元。

2、从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6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6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

4、【法律依据】:《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第八条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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