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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产假多少天规定(陕西省二胎产假183天)

发布时间:2024-11-22 16:03:35 | 浏览量:

在我国,自2023年起,陕西省的二孩产假政策正式实施。根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女职工在生育二胎时可享受长达183天的产假。这一政策旨在鼓励生育,缓解家庭生育压力,并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在符合国家法定婚假的基础上,陕西省还规定了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检查的相关政策。夫妻在结婚登记前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可增加10天婚假,共计13天。产假方面,在原有法定98天基础上,参加孕前检查的女职工还可再增加10天产假。

此外,对于顺产的女职工,如果参加孕前检查,产假时长可达168天;若为难产,则可再增加15天,总产假时长为183天。同时,男方享有15天的护理假,夫妻异地居住的男方护理假为20天。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在2016年5月26日以后休产假的妈妈们,也可以享受183天的超长产假。在此之前已休完产假和护理假的夫妻不再补休。

陕西省的二孩产假政策不仅让家庭受益,还有利于女性的身心健康。这一政策鼓励女性在生育过程中注重健康,为家庭和社会培养健康的新一代。希望这一政策能为广大陕西省市民带来实实在在的福利,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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