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滞留票是什么意思(滞留发票会处罚哪一方)

发布时间:2024-11-22 19:23:53 | 浏览量:

滞留票是指在增值税专用**管理过程中,销售方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并抄税、报税,但购货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认证抵扣的**。这种现象在企业运营中较为常见,那么,滞留票会产生哪些影响,又会处罚哪一方呢?

首先,从滞留票的原因来看,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虚***:这种情况下,**不能抵扣,企业若取得虚开专票,税务机关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当然,如果企业是善意取得虚***,则另有规定。

2. 丢失**:如果购货方丢失了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只要能提供销售方提供的相应**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已报税证明单》,购货方仍可进行认证抵扣。

3. 超期认证:购货方在接到增值税专用**后,需在180日内进行认证。如果超过这个期限,通常不能进行抵扣。但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第050号《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的规定,对于因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

其次,在处理滞留票时,购货方和销售方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针对不同情况,处理方法如下:

1. 企业若取得不能抵扣的专用**,可以要求销货方重新开具普通**,或者进行认证抵扣,但同时需做全额进项转出。

2. 购货方若购进免税货物或非应税项目用,要求销货方开具普通**。

3. 购货方在属于小规模纳税人期间,也应要求销货方开具普通**。

4. 购货方若接到专用**超过180日认证期而无法认证抵扣,应自我检讨管理流程,并在180日内尽快认证。

综上所述,滞留票对企业运营有一定的影响,涉及到的双方都需要加强管理和注意相关规定。购货方在收到增值税专用**后,要按时进行认证,避免超期无法抵扣;销售方则需开具合法合规的**,配合购货方进行抵扣操作。同时,双方都要积极沟通,共同解决**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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