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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短期投资的账务处理

发布时间:2024-09-25 00:26:12 | 浏览量:

取得短期投资的账务处理:

借:短期投资

应收股利(已宣告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应收利息(已到付息期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

贷:银行存款 (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

短期投资的核算:

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小企业购入的能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应设置“短期投资”科目核算。

该科目应按照股票、债券、基金等短期投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该科目为流动资产类科目,小企业取得短期投资记入该科目的借方;出售短期投资记入该科目的贷方;该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持有的短期投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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